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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上午,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林芝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和战略性任务,深入实施自治区“四大工程”“六项行动”,不断创新方式载体,努力扩大社会参与,切实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落实到方方面面。近年来,林芝先后有9个单位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示范单位,48个单位获评自治区模范单位,涌现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4个、模范个人6名,自治区模范集体117个、模范个人195名,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全面推动模范区创建行稳致远
林芝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汉、门巴、珞巴等35个民族和僜人组成的多民族聚居区。林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段刚辉介绍,林芝市始终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与全市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常务副组长的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创联建的良好局面,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全面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近年来,经过持续的努力,林芝市先后修订完善了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实施办法、模范区模范单位考评命名实施办法、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实施办法以及“九进”实施方案及其测评指标等指导性、规范性文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已经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了一批制度建设成果。段刚辉说,今后,林芝市将贯彻实施好相关制度,针对各级各部门创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制约瓶颈及时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指导帮助。同时,将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为契机,持续开展好业务培训,认真做好经验挖掘推广,定期组织“互观互检”,为模范区创建搭建交流平台,不断推动创建工作纵深拓展。
全面推动模范区创建提档升级
段刚辉介绍,林芝市始终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鲜明导向,将其作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评价标准,研究出台《林芝市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与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一体实施,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融入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各领域,先后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卫生城市,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成效得到全面彰显。
同时,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记忆”工程,深入挖掘整理历史资源、红色资源,命名和打造了以太昭古城为代表的西藏地方与祖国内地交往关系遗址,以波密红楼为代表的红色遗迹等19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成功创建了2个自治区级教育基地。大力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把林芝市工布、门巴、珞巴、僜人等特色文化与中华优秀文化结合起来,成功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非遗项目50项、代表性传承人40人,打造了一批具有中华文化底蕴、彰显林芝特色的文艺作品。
全面推动模范区创建走深走实
记者了解到,林芝市还制定了《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实施方案》及其测评指标,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乡镇(街道)、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家庭等,不断加大公共服务场所、重点行业、窗口单位、群团组织、新经济组织等创建力度。立足林芝市边境地区实际,倾力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千里示范带”建设,打造了米林市民族团结进步展厅、朗县金东乡民族团结文化长廊、察隅县嘎腰村民族团结文化展馆、墨脱县背崩乡民族团结广场等阵地,培育了琼林村、德尔贡村、沙玛村等“五共五固”军民融合示范点,全面展示新时代林芝边境地区各族人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
林芝市民宗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加布介绍,林芝市将继续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模范区创建的工作标尺、评价标准,在承接好自治区“四大工程”“六项行动”的基础上,围绕林芝模范区创建“1145”工作思路,即“一条主线”,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一个目标”,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区前列;“四个100%”,把全市100%的县(区)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和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100%的民族乡建成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乡,100%的街道社区建成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100%的市直属学校建成市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五项工程”,实施强基工程、筑魂工程、三交工程、引领工程、提升工程,促进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区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