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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因为环保、出行成本低,成为当下购车出行新选择。目前渗透率已超1/3,意味着每卖出3辆车,就有一辆是新能源汽车。
对于新能源车主们来说,拥有一个自己的充电桩,是解决“续航焦虑”的最好手段。
广州中院消息,近日,广州一位车主就因小区物业不同意其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院。
该车主诉称,自己为了解决爱车充电问题,欲在小区地下车库的自有停车位上安装一个充电桩。他向供电部门申请后,被告知需小区物业先出具一份同意安装充电桩证明,供电部门才能上门勘察现场并设计安装。
但物业公司却拒绝出具同意安装证明,理由是加装充电设施需使用公共配电房,应征得小区业主的同意,且可能影响消防安全。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出具同意安装电动汽车专用充电桩的书面证明。
物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柳玮玮表示,对于新能源电动车主而言,安装充电桩是解决他们“续航焦虑”的头等大事。
本案中,车主欲在自有产权车位上加装充电设施,是出于自有车辆充电需要,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且其对公共配电房的使用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亦无证据显示该使用行为侵害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故应认定为合理使用。
同时,物业公司并无证据证明涉案小区的地下车库不适合安装充电桩或者安装充电桩会存在安全隐患,故法院最终支持了车主的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