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交警核实情况。摄影丨通讯员邹文明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最近抚州乐安就有这样一个“好弟弟”,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查后还想冒用哥哥的身份,企图让哥哥背锅。
6月12日,乐安县乐望线路段,乐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整治行动中发现一辆赣F牌照的车辆在路上缓慢行驶,随即令该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民警闻到该驾驶人身上散发着浓浓酒味,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当民警询问其相关身份信息时,该驾驶人称驾驶证、身份证均未携带,并报了“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因现场环境较暗,民警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中的端倪。
次日,民警在对驾驶人身份信息进行再核查时,发现存在“猫腻”。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驾驶人终于承认自己叫黄某琴,之前报的名字其实是自己哥哥黄某林。黄某琴称,当晚在城区朋友家吃饭时,喝了几瓶啤酒,然后独自驾车回家,不想被交警查获,因害怕被处罚,于是报了与自己外形神似的哥哥的名字,企图逃避处罚。随后,民警联系其哥哥黄某林来大队,赶到大队的黄某林才知道被这个弟弟“坑”了。最后,民警根据有关规定,对驾驶人黄某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并对其进行教育。
交警提醒:与其被查后想方设法逃避,不如将违法乱纪扼杀在苗头,“自作聪明”终会被“火眼金睛”识破,唯有遵纪守法才是不怕火炼的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