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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记者袁秀丽)6月27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官网显示,该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进行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最低比例由30%调整为20%。
与此同时,通知明确,申请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余额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选择“带押转贷”方式;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由按年提取可调整为按年或按月提取。
在延长购房补贴政策上,连云港市区(不含赣榆区)转让二手住房六个月内又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予以补贴一次应缴契税额的100%。对“规上企业”的产业工人和大专以上学历购房人购买首套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发放购房补贴,补贴额为应缴契税额的80%。这一补贴政策只能享受一次,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此外,在消化已建设的实物安置房源基础上,连云港各县区出台“房票”政策实施细则,继续推进以“房票”为主的征收安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