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求偶期的鸳鸯翩翩起舞。在杨祖清的精心呵护下,在大丰溪繁衍的鸟儿越来越多,形成了一定规模。
编者按
(资料图)
5月31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开始施行。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后,全国首部修订出台的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性法规,为野生动物撑起了“保护伞”。随着宣传力度加大,我省各地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爱护意识明显增强。在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们爱鸟护鸟,热心救助受伤的野生动物,书写人与动物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
福建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三明市将乐县西南部,因栖息于此的野生动物种类繁多,被誉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基因库”。守护这片自然宝库的,当然是专业的护林员和科研人员,但也有许许多多的普通村民,可能就是一次与动物的偶遇或者救助,把他们的生活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将乐县白莲镇连地村,72岁的村民杨祖清早到了含饴弄孙的年龄。5年前,他到龙栖山脚下的大丰溪散步,碰巧遇见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鸳鸯在水中嬉戏,夕阳的余晖落在鸳鸯的羽毛上,水面泛起点点光斑。
“那一刻,觉得太美了!我从小在这里长大,大丰溪不光有成群结队的鸳鸯,周边还生活着白鹭、山鸡、斑鸠等10多种野生鸟类。现在我每天都要到这里看看它们,防止有人前来捉鸟和打鸟。”杨祖清说。
5年来,老杨几乎每天都要到大丰溪边上义务巡逻。严寒季节,他还要带上谷物来投食,帮助留鸟顺利过冬。
将乐南口镇温坊村的谢刘寨,是当地有名的蛇专家,有丰富的捕养驯蛇经验,还会运用中西医结合治疗蛇伤。他帮助村民抓捕闯入居民区的蛇类,并放归自然。蛇一般在在晚上甚至凌晨时出来活动,谢刘寨总是随叫随到。
慢慢地,村民们遇到受伤“落难”的野生动物,也都往谢刘寨这儿送。
2021年初,将乐县野生动物救助站在谢刘寨养鸡场边上的平房挂牌成立,谢刘寨成了救护站的专业救护医生。为了更好地救护受伤的野生动物,他认真研读相关专业书籍,学习使用消炎药和包扎、外敷等技术。
一次在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时,老谢来不及戴手套,右手被鹰爪抓伤,顿时血流如注。
“与野生动物打交道难免会受伤。”老谢摸着手上的伤疤说,“但看到它们经过救治恢复健康,又能活蹦乱跳地回归山林,我觉得真高兴。”
两年多来,村民们时不时送来的野生动物共有50多只,其中不乏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雀鹰、眼镜蛇、猕猴等,经过老谢精心救助、饲养,伤愈后都及时将它们放归森林。
5月31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开始施行。新的法规为人与动物的和谐共生撑起了“保护伞”!人们保护自然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守护野生动物的人越来越多了。(福建日报记者 王毅 通讯员 董观生 文/图)
来源:福建日报